吴育辉, 张腾, 唐浩博, 张榕杰
2024, 47(5): 178-202.
在市场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的背景下,行政监管对于规范评级机构执业行为有着重要作用。本文基于2018年大公国际被监管部门处罚这一事件,探究监管处罚对其他评级机构评级行为的影响。研究发现,在该处罚事件公布后,其他评级机构显著提升了评级的谨慎程度,表现为主体及债项评级下调的概率增加,评级结果对企业预期违约风险与债券信用利差的解释力度增强。进一步分析发现,处罚影响的时效性集中在中短期。同时,处罚事件之后,评级机构针对违约债券的评级波动性降低,发生第一类错误的概率降低。对新发行债券而言,首次信用评级的投资者认可度提升。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监管机构的处罚措施发挥了较好的威慑效果,体现出了强化中介机构监管的积极意义。